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牢固掌握必需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影像、影视技术,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中等专业人员。
二、招生对象及学制:
招收初中毕业生,全日制脱产,学制三年。
三、业务范围: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图片社,影楼、后期制作室、企事业单位摄影、摄像等单位,从事影视摄影、摄像、录音、灯光布景及音响设备操作和调试等工作。
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和应具备的技能和能力:
1、掌握影视艺术的基础知识;
2、掌握摄像和摄影的基本原理和设备的操作方法;
3、掌握声学和录音的基础知识,录音方法和录音设备的基本原理;
4、具有一般节目摄录、编辑、制作的初步能力;
5、具有摄影美学素养、独立拍摄与摄影创作的初步能力;
6、具有音乐艺术欣赏、录音设备调试和维护的初步能力;
7、具有摄影、剪辑、制作的初步能力;
8、具有平面设计的能力。
四、专业教学的主要内容:
美术基础、人像摄影、摄影技术、电视摄像技术、暗房工艺、影视画面构图、影视照明技术与技巧、相机使用与维修、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PhotoShop、CorelDraw)、二维动画设计(Flash)、影视编辑(Premiere)等。
摄影操作实习、暗房操作实习、调音台、录音机及附属设备操作实习、摄录设备编辑机操作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