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卫校招生提前招聘紧缺岗位医生公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6届毕业生,县级医疗机构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乡镇卫生院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户籍不限。
(二)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考生材料
1、2016年 3 月 24日上午9:00―中午13:00在云南省2016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昆明医科大学专场双选会现场招聘,接受考生现场投递材料(简历),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再接受考生材料。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现场投递材料(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担任社会工作情况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所有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一份,同时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
由资格审查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从学业成绩、德才表现、专业特长、实习情况、获奖情况及获奖证书等方面进行人员筛选,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综合评价。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后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办理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未能提供相应证书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本次招聘由通海县人社局、通海县卫计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通海县卫生系统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