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体温看似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依旧有不少的注意事项,下面重庆卫校就带你了解具体需要注意些什么。
1.测量体温前后,应清点体温计数量,并检查有无破损。手工甩表时,不可触及它物,防治撞碎。切忌把体温计放于热水中清洗或放在沸水中煮, 以免引起爆破。
2.精神异常、昏迷、婴幼儿、口鼻腔手术或呼吸困难及不合作者,禁用口腔测温;腋下手术、创伤、炎症、出汗多者、肩关节夹不紧者不宜测腋温;直肠或肛门手术、腹泻、禁忌肛温测量。心肌梗死者不宜测肛温。
3.婴幼儿、危重者、躁动者应该专人看护。
4.发现体温和病情不符时,应当复测体温。
5.新入院病人的体温每日测量体温4次,连续测量三天,三天后正常者改为每天测量2次。
6.手术患者,术前1天8pm测量体温,术后每天测量4次,连续测量3天,体温恢复正常改为每天测量2次。
7.病人如不慎咬碎体温计而吞下汞时,应立即清除口腔内玻璃碎屑,以免损伤唇、舌、口腔及食管和胃肠道粘膜 , 随后口服蛋清或牛奶,使蛋白与汞结合,延缓汞的吸收。病情允许者可进食纤维丰富的食物 ( 如韭菜 ),促进汞的排泄。
测量体温的注意事项是护士考试中可能会涉及到的知识点,也是护士必知牢记的知识点。因此重庆卫校希望同学们能牢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