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中学建立于1931年,风雨兼程近90年,如今的屏中,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办学成绩还有丰富的办学业绩。现在的学校占地面积宽敞,达到150亩,有足够的空间给学生们徜徉,校园环境优美,坐落在凤凰山下,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我校不仅在办学条件上越来越完善,在师资力量上也是在不断的加强实力中,学校的成绩在近几年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按县招委文件规定,我校今年面向屏山县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收高一新生1200人(含与宜宾三中合作办学面向全市招收的指令计划、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班计划及自主招生计划等)。热忱欢迎屏山县以外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前来就读。宜宾市内考生达到屏中高中录取线且未被其它高中录取的也可酌情录取。
(二)管理模式: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扩建学生宿舍投入使用),着力净化校园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努力构建文明有序、安定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
(三)办班模式:为顺应学生发展需要,让各层次学生在“最近发展区”获得最佳发展,遵循因材施教的教育规律,学校实施分层教学。为方便优秀初中生就近入学高中,减轻经济负担(比去县外学校每年至少节省8000元),特别是让优秀学生能够享受到“国贫县”等一系列高考招生优惠政策,考上理想大学。我校今年拟开设24个班,实行“12+6+6”办班模式,即12个全信息化“翻转——未来课堂”数字化教学班(含2个创新拔尖人才班),6个基础提高班(含高二起设置的约3个普职分流班),6个艺体特长班。
1.“翻转——未来课堂”班
学校适应高考改革要求,大力推进智慧教育、分层走班教学改革试点,着力引进成都七中和睿易教育“翻转——未来课堂”两种模式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实施“个性化”全信息化教学(含2个创新拔尖人才班)。
2.创新拔尖人才班
考生自愿填报志愿,参加创新拔尖人才班考试及中考后,由市教体局统一录取,学校按创新拔尖人才班考试和中考录取排名前1-80名编班入学(详情见入学通知)。学校将按照《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个性化”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教育,选派精英教师,充分挖掘和发挥贫困山区普通高中优秀学生“培优经验”,帮助品学兼优的拔尖学生升入清华、北大等全国名牌(一本)大学。
3.艺体特长班
为满足广大同学成才的愿望,倾力帮助学子实现升入艺体高等院校深造的梦想,学校引进“名师堂”艺体专业培训机构,按签约合同实行“6+3”教学模式(每天6节文化课,3节专业课),确保艺体文考及专业教学质量。学校将在新高一开办6个艺体特长班。凡有艺体兴趣爱好及艺体特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总分的80%及以上分值、并参加市教体局统一组织的艺体学科专业考试合格(60分以上)的同学,由市教体局统一录取,学生报名入学后,分别编入音、体、美特长班学习(根据录取人数酌情分班,非艺体入学的学生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择就读艺体班)。
此外,为进一步拓宽学子成才渠道,满足文化基础相对较弱的学生升入本科院校学习深造的愿望,学校还将在高二年级下期实行“普职分流”教学(根据学生及家长自愿,将部分学生的学籍在第四学期转入县职技校,在屏中开设文化课、专业课,在县职技校开设实践课,学生就读期间同步享受所有职高生的国家优惠扶助政策待遇。)。
特殊政策
百年大计,教育先行。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扶持西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惠民政策,让更多的农村学生梦圆大学,梦圆名校。我县系宜宾市唯一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乌蒙山区扶贫连片开发项目重点县,2014年又被省政府批准为少数民族待遇县。在我县就读的学子可以享受多项国家特殊招生优惠政策。
一、国贫县名牌高校自主招生优惠政策。自2012年起,清华大学的“新百年自强计划”,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六所高校联合的“自强计划”,复旦大学的“腾飞计划”、“望道计划”,北京师范大学的“师表计划”等自主招生(农村学生)优惠政策逐步实施,名额指标逐年扩大。凡是户籍在屏山县连续3年(2017年8月31日前,依据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外公民迁移屏山县入户暂行办法》的通知(屏府办发[2014]54号文件),中考成绩达到宜宾市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省一级示范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在我县高中就读的特招生,或招商引资高中学校读书的学生、在县城有居住条件的,可将户口随直系亲属迁入其居住地或投靠其他亲属处,下同)、且在屏中(宜宾三中屏山校区)连续就读3年(满3年学籍)、并在屏中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将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我校已连续多年组织优秀学生参加清华、北大、复旦等知名高校的自主招生,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经验,有望向这些名牌高校输送更多的优秀学生。
二、国家专项计划政策。教育部每年按照参加高考的学生人数比例,定向向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配一定名额的重点本科(涵盖清华、北大、211、985等所有全国一流名牌大学和重点高校)和示范校专科招生指标。凡是户籍在屏山县连续3年(2017年8月31日前)、且在屏中(宜宾三中屏山校区)取得3年连续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并在屏中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将享受全省60个贫困县考生“单列填报、单独录取”的优惠高考录取政策(一般比其他非贫困县考生低40-50分录取,比高考降分录取更优惠!)。
三、少数民族待遇县政策。凡是户籍屏山县连续3年(2017年8月31日前)、且在屏中连续就读3年(满3年学籍)、并在屏中参加高考的考生,将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少数民族文考生一本加25分,一般本科加50分;汉族文考生一本加10分、一般本科加25分;少数民族艺体类考生文化成绩加35分,汉族艺体类考生文化成绩加20分;所有文考成绩均实行加分上线录取。
激励措施
(一)优生激励措施:为进一步激励学子的学习积极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发放方案》,县政府出台了《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生成长成才保障激励工作实施意见》(屏府发〔2014〕49号),实施勤奋学习表彰引领激励措施,大大提高了对就读屏中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
1.高一入学奖:对新考入屏中就读的优秀学生以中考成绩排名给予奖励(以县教育局公布的全县中考文考成绩排名为准)。名列全县前10名,奖5000元/生;名列全县前11-20名,奖4000元/生;名列全县前21-50名,奖3000元/生;名列全县前51-100名,奖2000元/生;名列全县前101-150名,奖1500元/生;名列全县前151-200名,奖1000元/生。入学后,对成绩排名达到县政府奖励条件的优秀学生(全市中考前1000名),根据县政府审批标准及学校《奖学金评定发放方案》,给予考核奖励。
2.学期成绩优秀奖:每期的奖学金以上期末的市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结合市教科所公布的划线和学生排名来评定。分为高一下期(第一学期考,分文理科按当年高三“一诊”划线口径统计),高二上、下学期,高三上期(以“调考”为准)、下期(以“一诊”为准)。分别设立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给予入围优生以不同等级的奖励。详见学校《奖学金评定发放方案》。
3.高考冲刺奖:以市上组织的“二诊”来评定,经费来源于县教育局的教育基金和学校注入部分的资金。具体奖励及标准由分管校长会同年级组具体确定。
4.高考名校奖:高考成绩优异且被县上认定的国家前十所名校——清华、北大(香港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录取的学生,考取清华、北大(香港大学)的奖50000元/生(含艺术和特招的学生);考取其它名校奖20000-30000元/生。考入“211”、“985”重点大学也将市县政策给予3000——10000元的助学金。市、县对学生本人的奖励超出本奖金部分另计补。
(二)贫困生扶持措施:在屏中就读的品学兼优(包括升学和学年统考成绩列年级中上水平)的贫困学生,学校将依据《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生成长成才保障激励工作实施意见》(屏府发〔2014〕49号)和《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山县2015年扶贫助学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屏府办发〔2015〕14号),落实屏山县贫困学生扶贫助学保障措施——“扶贫助学工程”、“国家助学工程”、“栋梁、桃李资助工程”、“一减一免” 、“生源地助学贷款”、“少数民族高中学生生活补助”等资助,同时,帮助贫困学生获得相关社团和爱心人士的结对帮扶等捐助(我校学生每年所获各类捐助共计300万元以上,受助学生达80%以上)。
招生安排
(一)招生总计划:招生计划1200人(含与宜宾三中合作办学面向全市招收的切块计划110人,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班计划80人,跨县招生计划40人,自主招生计划96人,艺体招生计划60人等,具体以市教体局文件为准),除自主招生外,其他计划于7月15日前由市教体局统一录取。
(二)艺体招生计划:招生计划60人(体育、美术、音乐指标分解大约为3∶2∶1 ,含自主招生计划5人,具体以市教体局文件为准),愿者须按市教体局的要求填报志愿并参加市教体局统一组织的艺体专业学科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合格者于7月15日前由市教体局统一录取。
(三)自主招生计划:招生计划96人(具体以市教体局文件为准),符合报考条件,自愿参加自主招生特长测试合格被择优录取者,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入学(详见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和《自主招生特长测试方案》)。
以上招生计划,具体实施以市教体局审批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