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参加普通大专秋季招生的学校为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大专层次的招生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分段制,高职不参加春季招生。招生对象为身体健康的初、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生。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2016年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不得被春季招生录取。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也可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学校。各校录取的新生纳入2017年招生计划,普通中专秋季招收的新生一律免试入学。
秋季招生对象包括应、往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转业军人、城乡劳动者等。凡在我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中专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待遇。
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填报志愿可在“服务平台”上进行。没有兼报的普通高中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省招办表示,今年,我省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新生录取标准,严格逐一查验年龄低于15周岁(2001年9月1日后出生)的小中专新生和一年制大中专新生的学历证明。一切录取手续和修改信息只在集中时间内办理,所有新生的录取手续只在当年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