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将政策宣传到考生、家长。4月底以前,考生准备相关材料,填写表格。
申请享受“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军人子女”类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按市外事侨务办、市台办、市人社局、成都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的相关安排办理,5月31日以前,市外事侨务办、市台办、市人社局、成都警备区政治工作处提供享受加分的考生名单,市招考办上网公示,逾期不再办理。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及素质教育类、过程评价类加分的考生加分资格。于5月8日前,学校汇总考生的相关材料并分类整理、审查后,登录成都市中考加分资格审查系统进行录机。并将艺体类、科技类加分材料交各区(市)县教育局相关科室汇总、审核、网上确认。5月9—22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的工作日,学校带相关材料分别到各区(市)县招办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审核、网上确认),各区(市)县教育局相关科室带初审后的相关材料分别到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审核、网上确认)。5月31日,市招考办下载加分审核结果,上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