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制定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介。具体如下:
一、招生项目
男子篮球;男子足球;男、女田径;男、女游泳;男、女网球。
二、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总规模不超过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认定合格考生。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项 目 | 招生人数 | 备注 |
男子篮球 | ≤5 | 中锋2人、前锋2人、后卫1人 |
男子足球 | ≤11 | 守门员1人、前卫5人、后卫4人、前锋1人 |
田径(男) | ≤6 | 短跑跨栏3人、中长跑1人、跳跃2人 |
田径(女) | ≤6 | 短跑跨栏3人、中长跑2人、跳跃1人 |
游泳(男) | ≤7 | 仰泳2人、蝶泳2人、蛙泳1人、自由泳2人 |
游泳(女) | ≤5 | 蛙泳1人、蝶泳1人、仰泳1人、混合泳1人、自由泳1人 |
网球(男) | ≤5 | 网球(男)5人 |
网球(女) | ≤5 | 网球(女)5人 |
三、生源范围
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仅面向河北、山西、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十一个省市招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招生。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之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说明:网球项目团体名次、软网名次所获得的二级运动员证书不能作为报名条件。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3.报名截止日前须取得我校招收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同时名次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要求),并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查询系统”中公示的考生,方可申请报考我校。学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