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待遇:
1、试用期、实习期
劳务派遣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
实习生考核期为2个月,实习期为半年至一年,参照与其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取得毕业证后,按照其平常工作表现及个人意愿,再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在本公司继续工作。
2、劳务派遣
根据乘务员工学历及相关工作经验,试用期待遇在3000元/月左右,转正后5-6000元/月。
用工形式:
1、实习生
通过校园招聘的未毕业学生,学校及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安排在动车组实习。
2、劳务派遣
通过其他形式招聘的一线员工均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本公司向海航派遣。